汇丰因研究报告披露失败被证监会罚款420万港元
realtime news Aug 26, 2025 01:51
由于在香港上市证券研究报告中的披露要求未能符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对汇丰银行罚款420万港元。

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的联合声明,由于未能在研究报告中符合披露要求,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被证监会处以420万港元的罚款。此次处罚源自于汇丰银行在2013年至2021年间,对其投资银行关系在香港上市证券的报告中披露不足。
调查与发现
此次调查由汇丰银行自我报告后,由香港金融管理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共同进行。调查显示,汇丰银行的披露或缺失影响了超过4200份研究报告。这些差异归因于汇丰银行的数据记录与映射系统的缺陷,导致其投资银行关系的信息出现错误或缺失。
监管回应
证监会批评汇丰银行未能行使应有的技巧和谨慎,并未能实施有效的系统和控制措施以确保符合披露义务。尽管存在这些缺陷,证监会承认没有证据表明由于这些披露问题而导致客户损失。
缓解因素与制裁
在确定罚款时,证监会考虑了几个因素:客户损失的缺失、汇丰银行识别违规根本原因的努力、汇丰银行为改善其系统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该行在调查期间与监管机构的合作。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最终的纪律处分决定。
监管框架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汇丰银行被授权进行多种受监管活动,包括证券及期货合约的交易、企业财务咨询及资产管理。证监会的行为守则要求与有投资银行关系的公司在其研究报告中披露此类关系,这是汇丰银行未能履行的义务。
更多信息,请访问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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